法律法规
文物保护单位

1.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禁止将违反国家法律的政治、宗教宣传品以及商业印刷品、行业宣传品、旗帜标语(党旗国旗军旗团旗除外)带入场馆。


2.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和健康监测,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器械等危险品及宠物、液体饮料、大型箱包、大型专业摄影摄像设备带入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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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
[2016-05-1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5-03-02]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博物馆条例》
[2014-03-1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2014-03-14]袁州谯楼
[2014-03-13]大成殿
[2014-03-12]袁州会议旧址
[2014-03-12]昌黎书院
[2014-03-0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14-03-01]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
[2014-03-01]难禅阁
[2014-03-01]东汉石室墓
[2014-03-01]王氏民居
[2014-02-28]仰山塔林
[2014-02-27]慈化禅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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